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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林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0日 16:31   浏览:

为选拔优秀考生、圆满完成招生计划,确保我校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林学院2015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 长:卢振启 黄选瑞

副组长:李玉灵

成 员:杨敏生 李保国 黄大庄 谷建才 冉隆贤

二、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时间

拟安排两期复试,分别为3月22-23日、3月28-29日。

第一期复试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3月22日

上午8:30-9:30

资格审查

A-2234

上午9:30-11:30

英语笔试

A-2239、林1404

下午1:30-3:30

专业课笔试

A-2239、林1404

3月23日

另行通知

专业课面试

另行通知

第二期复试安排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可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4)13号文件“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复试前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考生持体检结果到学院参加复试。来不及在当地体检的考生,复试时到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医院进行体检。

3.复试内容

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含笔试、听力、口语)四部分,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

4.同等学历考生(含大专生、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各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包含60分)为合格。

5、调剂:调剂考生(含校内、校外)一律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6、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下述材料,并严格按照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订书钉位置位于左上角):

(第一页)准考证复印件;

(第二页)应届生提供大学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提供大学成绩单复印件(在个人档案中复印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三页)复试政审表原件点击下载空白政审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档案在人才中心的到人才中心盖章,应届生盖各学院党委章);

(第四页)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五页)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往届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六页)学籍学历相关材料:

应届生:提供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

往届生:提供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加急认证5天可以完成);

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定向的考生(或有意向改为定向的考生)请在复试结束后立刻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签署三方协议书,过期不再办理。

8、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及时参加复试的,将视为放弃;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1)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

(2)在2015年7月底前拿不到毕业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往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又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

(4)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

(5)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

(6)上一年度有作弊行为隐瞒不报的。

(7)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复试录取要求的。

10.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三、诚信考核

学院将诚信考核作为复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一是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二是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遵守各种考试纪律。三是遵守复试过程中的相关承诺。四是考生复试录取后遵守入学时的承诺。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其他相关内容请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将于近期发布,请关注)

河北农业大学林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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