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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6日 09:43   浏览: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林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林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林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长:李会平

副组长:许中旗

员:黄选瑞,李玉灵,杨敏生,齐国辉,王进茂,张志东,贾彦龙,阎爱华,张雪梅,杜兰星,郑建伟

2、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长:卢振启

副组长:张子谦

员:杨胜勇、崔晓东、贾春蕊

二、招生规模及录取原则

(一)招生规模

2022年,林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6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其中非定向就业生不低于5人,非定向就业生中包括硕博连读生4人。除硕博连读生外,剩余招生名额2人,其中非定向就业生不少于1人。


学科名称

单科成绩要求

复试比例

林学

60

专业按除硕博连读生外剩余招生计划的200%,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达到上述要求的所有考生均可进入复试。

(二)录取原则

1.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3×30%+复试成绩×70%

2.录取顺序

先行录取硕博连读生,再录取统考考生。

统考生同一专业按总成绩高低确定录取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3.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

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录取的确定必须经第一导师认可,同时,导师需签署《博士生培养质量保证承诺书》,拟录取博士考生、导师和学院需签署《林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未列入2022 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导师不得招生。每位导师每年只能录取1名博士。

4.不合格考生判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1)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低于满分60%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60%

6)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三、复试安排

1. 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为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66日下午5:00前通过使用“扫描全能王”软件将以下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提交,原件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学校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复试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材料

1)《河北农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点此下载)。

2)初试准考证。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和学位证。

5)学籍学历相关材料:

应、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12位或16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至20229月)或学历认证报告。

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若有毕业论文和科研成果等材料可随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作为参考。

2)体检表(点此下载)(可在拟录取后提交)

3)《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承诺书》(点此下载)

4)定向考生拟录取后需提交《河北农业大学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点此下载),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正反打印)邮寄到招生学院

3.设立复试小组

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复试工作人员(面试教师)遴选办法》要求,复试小组成员7名。复试教师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或者同一一级学科内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并“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采取报考导师回避制度,导师不作为复试小组成员。

除复试小组成员外,每组还要配备考场助理和复试秘书。考场助理负责确定考生候考情况,“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实,掌握复试进度,紧急问题联络和处理并做好情况记录等;复试秘书负责填写复试材料、核算成绩并对考生端、复试小组端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视频存档,妥善保存相关材料备查。

复试小组数量及复试评委名单库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研招办备案。

4.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选用学信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的平台。(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博士招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2)复试时间

复试模拟演练时间为67日上午 下午3:00

正式复试时间为68日下午2:30,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复试内容

1)复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其中专业知识30%、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50%、外语水平20%

3)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4)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自然辩证法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获得者只须加试2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门,试卷满分为100/门。考试形式为开卷限时考试,方式与初试相同。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要求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流程

1.务必在正式复试前30分钟前登录复试平台,测试视频和应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2.通过报考资格验证后进入等候区。

3.进入主考区。

1)身份识别:考生向考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

2)再次检查面试环境。

检查完毕后,面试正式开始。

3)简单自我介绍

4)外语面试

5)专业素质面试,随机抽题,答题等。

6)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测试。

7)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离开面试区,主动退出复试界面。

4.注意事项:

1)面试过程中,如听不到考官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先不要擅自离开网络复试界面,通过界面的信息发送功能与老师沟通或电话联系。

2)回答问题前,请主动确认是否听清楚考官问题。回答完毕后,请主动确认并回答“我已回答完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审核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以及复试中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等方式,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分数,只评定是否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

林学学科博士复试申诉和投诉电话:0312-75287897528492

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学科监督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科监督小组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河北农业大学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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