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林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林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科点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和协调林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二、招生计划及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招生计划
学科门类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农 学 |
林学 |
10(其中硕博连读生5人) |
农 学 |
农业生态环境 |
1(其中硕博连读生1人) |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 |
专业名称 |
单科成绩要求 (不低于) |
农 学 |
林学 |
50 |
达到我院单科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进入复试。
三、导师招生限额
拟录取博士考生、导师和学院需签署《林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未列入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导师不得招生。每位导师每年只能招1名博士。
四、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5月26日下午5:00前资格审查材料(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提交到学院。(考生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学院将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复试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8:30,地点:求是楼(A座)2239报告厅。
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3.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30%、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 50%、外语水平20%。
(1)外国语能力测试(20分)
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2)专业知识(30分)
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组长读题,考生答题,复试评委线下独立评分。
(3)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50分)
评委自由提问,考生答题。复试评委根据考生回答问题及考生综合素质,进行线下独立评分。
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六、录取原则
1.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3×30%+复试成绩×70%。
2.录取顺序
先行录取硕博连读生,再录取统考考生。
统考生同一专业按总成绩高低确定录取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3.结果复核
拟录取前各招生单位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复核,根据招生计划,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
各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4.不合格考生判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1)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低于满分60%;
(5)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5.入学复查
入学后3 个月内,研究生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审核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思想品德考核表》以及复试中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等方式,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学院认为有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分数,只评定是否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
林学学科博士复试申诉和投诉电话:0312-7528719;7528492。
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监督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科监督小组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未尽事宜按《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河北农业大学林学院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