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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8日 14:43   浏览:

河北农业大学林学院

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5接收推荐面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河北农业大学2025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和通知要求,现就林学院2025接收推荐面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院领导及二级学科点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的复试考核工作。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由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领导为成员。负责现场巡视、监督、接受申诉等。

3.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学科秘书和教务秘书组成,负责审核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人数

071300

生态学

2

090700

林学

3

095400

林业硕士

4

总计

9

三、接收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9月30日上午10:00

、复试资格审查

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与考生逐一签订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信。资格审查贯穿复试录取全过程,对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须提供下述材料,材料要求为原件扫描件,并严格按照下述材料顺序整合成1个PDF 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复试专业+姓名)截止929日前,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PDF文件)电子版发到66318035@qq.com 邮箱,过期则取消复试资格。提交材料时邮件主题注明“资格审查-复试专业-考生姓名”,原件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材料顺序要求:

①《河北农业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②《河北农业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

⑤1-6学期(学制为5年的提供1-8学期)的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⑥发表的论文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提醒: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思想品德考核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或远程线上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内容。重在考查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满分20分专业知识(满分40分)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40分)。复试成绩为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之和,满分100分。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各专业复试及参考书

复试专业

复试科目

参考书

主编

出版社

生态学

普通生态学

普通生态学

李博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林学

林学概论

林学概论

陈祥伟

中国林业出版社

林业(专业学位)

植物生理学

植物生理学

王小菁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录取

1.复试合格考生,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确定是否拟录取。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复试不合格: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 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的为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考生,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 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其他要求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我校将于2025 年新生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2)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4)在获得学校推免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

3.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或由学校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林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0312-75287267528907

林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312-7528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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