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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3日 16:31   浏览: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林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林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林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 长:黄选瑞

副组长:李会平

成 员:李玉灵、杨敏生、齐国辉、张 爽、李永宁

2、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组 长:卢振启

副组长:张子谦

成 员:杨胜勇、崔晓东

二、招生规模及录取原则

(一)招生规模

2021年,林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7人,其中非定向就业生为6人,定向就业生为1人;非定向就业生中包括硕博连读生4人。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达到要求的所有考生均可进入复试。

(二)录取原则

1.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3×30%+复试成绩×70%。

2.录取顺序

先行录取硕博连读生,再录取统考考生。统考生同一专业按总成绩高低确定录取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3.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

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录取的确定必须经第一导师认可,同时,导师需签署《博士生培养质量保证承诺书》。未列入2021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导师不得招生。每位导师每年只能录取1名博士。

4.不合格考生判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1)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低于满分60%;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60%;

(6)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三、复试安排

1.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为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5月24日前通过使用“扫描全能王”软件将以下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提交,原件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材料

①《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点此下载)。

②初试准考证。

③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④毕业证和学位证。

⑤学籍学历相关材料:

应、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12位或16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9月)或学历认证报告。

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若有毕业论文和科研成果等材料可随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作为参考。

(2)对于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①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

②往届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且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

③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

3.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选用学信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的平台。(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2)复试时间

5月27日上午8:30,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30%、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50%、外语水平20%。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其他复试内容。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审核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以及复试中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等方式,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

林学学科博士复试申诉和投诉电话:0312-7528789;7528492。

学科监督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科监督小组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河北农业大学林学院

2021年5月19日